09-29 20:12
中房协发布倡议书:集中力量在10月支持100个以上城市参与商品房促销
蓝鲸新闻获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于9月29日发布开展“百城商品房促销活动”倡议书,倡议书中提及,各房地产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应该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力量在今年10月份联合有关社会机构,动员支持100个以上城市参与商品房促销活动,尤其重点动员70个大中城市的房地产行业组织和企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另外,倡议书中还提及,各房地产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走访房地产企业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变化趋势,梳理问题,分析原因,辨明市场动向。(蓝鲸新闻 陈业)
06-17 12:22
广东惠州市拟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包括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05-31 21:44
武汉:鼓励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从源头防范“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
近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10条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出,鼓励全面开展预告登记。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房屋现(预)售监管与预告登记深度衔接,房屋买卖合同纳入不动产单元号及预告登记约定书。鼓励买卖双方、抵押双方积极申办预告登记,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
05-03 08:20
广东肇庆:5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因房屋面积、计价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肇庆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03-20 22:56
广州拟优化商品房预售审批:第一批申请预售不限量,解除更多预售限制
近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求《广州市商品房项目概况及预售许可优化审批实施方案》(下称《意见稿》)修订意见。
《意见稿》将“首期住宅工程”的表述更新为“第一批申请预售的工程”,删去“首期住宅不得超建设总量50%”的内容。同时提及,未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使用首期住宅。(南方网)
03-05 08:52
机构:2月上海共成交新建商品房1347套,外郊环间成交占比增加
上海链家研究院的监控数据显示,成交方面,2月份上海市共成交新建商品房1347套,环比下降64%,同比下降74%;成交金额110亿,环比下降62%,同比下降69%;套均总价816万元/套,环比增长7%,同比增长20%;成交均价66957元/平,环比增长1%,同比增长7%。
01-29 17:50
江苏盐城经开区龙年房地产促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补贴2万元
2月3日-4日,盐城经开区将举行2024年龙年房地产促销活动。在执行市级购房补贴政策,延续区级原有层面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9日新增区级购房补贴政策。在盐城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3-09-07 23:38
南京:9月8日起,玄武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南京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最新举措,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进一步优化购房服务流程,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部分区域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开发企业、重点经纪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场销售最低价,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加快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23-08-18 21:35
京基智农: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等,上半年扭亏为盈12.85亿元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02亿元,同比上涨685.76%;归母净利润12.85亿元,同比扭亏;基本每股收益2.4553元。报告期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对应结转成本、税费及企业管理服务费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生猪84.32万头(其中仔猪14.06万头),实现生猪销售收入12.21亿元。报告期内,广东京基智农科技实现饲料销量9.67万吨,同比增长1.45%,其中水产料销量5792吨,同比增长19.4%;实现营业收入4.04亿元,同比增长11.65%。 报告期内,惠州京基智农累计实现鸡苗出苗量1090万羽,同比增长9.88%;实现营业收入3275万元,同比增长7.69%。
23-07-03 18:28
深圳第三季度计划入市商品房项目34个,预计供应房源16984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月3日发布深圳市2023年三季度计划入市商品房房源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7月3日,深圳市2023年第三季度计划入市的商品房项目34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为1734907.52平方米,16984套,其中:住宅1470039.47平方米,14957套;商务公寓33624.38平方米,222套;商业87101.67平方米,728套;办公144142.00平方米,1077套。
23-05-27 15:49
成都发出首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
5月26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出成都市首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企业可自行登录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审批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05-08 18:31
郑州高新区2023年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20%
郑州高新区石佛、沟赵、枫杨、梧桐、双桥五个办事处发布通告,将开展2023年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适用范围:在郑州高新区五个办事处辖区内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
具体标准如下:凡在2023年5月8日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凡在2023年5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含)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大河财立方)
23-03-02 19:41
沈阳:拟对三孩家庭每月补贴500元,可再购买1套限购区新建商品房
近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在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6项支持政策。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同时,落实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22-11-30 12:30
河南商丘市出台商品房契税补贴办法,按契税总额15%给予补贴
商丘市财政局网站消息,11月29日,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办法提出,凡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内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适用范围为在商丘市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此次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3月31日止。
22-09-21 16:28
成都新都区:商品房“不限购、不要社保、户口”为不实信息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网9月21日消息,该区住建局发布重要提示指出,近期网络上出现关于新都区商品房“不限购、不要社保、户口”等不实信息,已严重扰乱了新都区房地产市场。目前新都区在购房资格审查方面,严格按照2022年5月31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执行,购房人需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22-08-19 15:30
河北邢台: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安置房和保障房的重要渠道
河北邢台政府8月19日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提出,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澎湃新闻)
22-07-14 19:12
西安:商业银行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
西安多部门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05-26 07:15
市场渐回暖,部分城市商品房成交明显上量
据中国证券报,近期,各地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前提下优化房地产政策,部分城市商品房成交量明显增加。机构监测显示,上周(5月16日至5月22日),南京、苏州等地的商品房成交量较前一周实现正增长。专家预计,随着5年期以上LPR利率下调,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城市优化认房认贷标准等配套政策。
22-05-10 20:53
山西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10日消息,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印发《山西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综合确定重点监管资金总额,但不得低于工程建设预算总额的110%,全装修交付商品房项目,应将装修成本纳入预算总额。非重点监管资金是指超出监管账户内重点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和偿还本项目贷款等。
22-04-12 15:32
甘肃省新建商品房将逐步实行“交房即交证”
甘肃省开始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明确2022年县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确定1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8月1日起,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新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其他市州选择1个县市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