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 15:46
中海金融中心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北京商办空间
中海是率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的房地产央企。以实际行动践行碳达峰与碳中和国家战略,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中海金融中心项目,结合“零碳建筑”技术发展趋势,聚焦“被动房技术”降需求、主动技术提能效、能源转型降排放、低碳建造降隐含碳等4大类18项技术措施,致力于打造北京首个商业办公零碳建筑和“光储直柔”技术集成示范,推动零碳技术产业化应用。
与以往的高端商办物业地标不同,中海金融中心打造“中国会客厅”模式,将办公视为商务的一个部分,而将宴请、活动、年会、发布、品牌形象、论坛、购物、休闲、松弛感作为办公的衍生环境。
以独特的商业配套吸引更多中国总部企业的到来。在商业形态上,中海商管通过对既有产品线“环宇荟”的再度升级创新,打造全新顶级商业地标大吉巷“中国会客厅”,除了拥有特色的绿色花园生态化高水平总部办公写字楼,这里未来还规划配备了下沉式广场、楼顶花园、艺术展览馆、高奢品牌旗舰店、米其林餐厅、特色四合院中国餐饮、绿地生态景观公园、大师工作室等多元的沉浸式消费场景,让办公突破办公,让会晤成为办公的新增长点。
中海的“新质生产力”战略,一方面是提升空间效率,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另一方面是企业力求优化提升员工体验,打造优质舒适的办公场所。结合高科技企业等办公需求,中海金融中心十分重视员工办公体验。除了便利交通、商业配套,项目还配置二环内极度稀缺的绿地景观,面积达1万平方米。景观融合“低碳花园弹性剧场、森林露台、大吉之门、能量体验馆"五大园林,为企业提供生活休憩社交的慢公园场所。
中海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结构性调整升级中。中海地产作为央企,切实履行好央企的责任与担当,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商办市场的动态,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优化提升产品力。中海金融中心正是新质生产力的集中体现,是产品上的创新、业态空间的创新、企业圈层的创新。
10-18 11:58
京东金融:不存在网传“挤兑”,相关言论完全失实
10月18日,针对近日网传京东金融挤兑事件,京东金融官方回应称,京东金融平台不存在网传“挤兑”,相关言论完全失实。用户在京东金融的资金均由持牌金融机构管理,受到法律的监管和保护,各类理财产品都在正常运营中。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并恶意煽动用户去“挤兑”,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金融系统稳定。京东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蓝鲸新闻 张信宇)
09-24 09:40
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9月24日上午9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目前人民银行存款平均准备金率大概是6.6%,与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央行相比还有一定空间。近期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今年年内还将视流动性情况,可能择机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蓝鲸新闻 崔陆鹏)
07-06 15:26
复旦与国泰君安、达观、燧原签约共建金融大模型
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复旦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观数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基于国产算力的金融行业大模型的研发与应用。(科创板日报 黄心怡)
07-04 18:22
南京银行:完成发行200亿元金融债券,票面利率2.1%
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券(第二期)”,发行总额为20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10%。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07-04 13:32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今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人大”官微消息,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八章六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一)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二)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三)围绕“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四)强化金融监管协同,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07-01 18:07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赋能发展,上海临港新片区签署“临创保”专项协议
近日,临港新片区举办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暨重点企业座谈会,会上,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奉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签署了“临创保”专项合作协议。各方将在优化协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整合政策支持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为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注入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临港新片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在会上签署了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创新项目。该项目成为本市单笔最高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拓展了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新路径。
06-26 19:20
央行:全面做好新时代反洗钱工作,为金融发展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和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反洗钱监管、调查和监测分析,持续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深度参与反洗钱国际治理,为我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06-25 22:15
金融稳定法草案二审稿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
金融稳定法草案6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提出金融稳定法草案二审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草案二审稿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在“总则”中对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作出规定,相应删去草案一审稿中关于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组成、职责等相关内容。
草案二审稿完善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一是加强金融监管。明确规定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督管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和监管问责,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协同水平;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是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增加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防范和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预警和早期纠正。三是压实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进一步明确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的责任分工。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作了一些技术性修改完善,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法律中关于相关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的规定相衔接。(新华社)
06-25 16:25
审计署:金融领域存在套取政策红利妨碍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
6月25日上午,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上,《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23年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10多件,涉及1200多人。
就金融领域而言,存在套取政策红利妨碍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一些企业利用国家生态保护、高新产业等支持政策,勾结公职人员违规取得经营权,或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严重蚕食国家政策红利。
如全国首台套首批次应用保险,由中央财政按保费的80%给予投保单位补贴,但有3家保险公司2019年至2022年伙同多户企业,通过投保理赔等环节造假,或扩大保险责任等方式,骗取瓜分中央财政补贴3亿多元。(澎湃新闻)
06-20 12:19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针对部分信托、理财公司、保险资产下发产品信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适用于在国内发行和管理的信托、理财和保险资管产品。意见稿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责任、方式、一般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合同约定等;对产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进行具化,包括产品的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以及特殊事项、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揭示文件、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托管协议、产品发行公告或报告等;明确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定,提及产品管理人要在每个季度结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季度运作报告(这则规则的意义在于,此前一些资管产品是在季度结束后十五个自然日内披露季报,而一些资管产品则是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口径不一);在8月31日之前披露产品的半年度运作报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券中社)
06-14 15:32
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06-12 07:08
李云泽: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6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文章《如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政策问答·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表示。建立健全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要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不同经营主体量身打造专属金融产品,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06-06 17:15
金融监管总局:大力发展适合老年人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大特定群体保险保障供给力度。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面向各类风险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大力发展适合老年人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合理扩大对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的保障,着力满足高龄老年人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和提供适应残疾人风险特征和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及服务。加大对妇女“两癌”、儿童先天性疾病、罕见病等的保险保障。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店经营者等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针对退役军人、警察、消防员、应急救援员、医护人员等特殊职业群体,提供量身定制的特色化保险产品和服务。
06-05 18:23
金涌投资:与商汤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将在AI+金融等领域合作
公司与商汤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4日签订了一份不具约束力的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探索包括AI+金融合作、共同赋能生态企业、共建AI出海能力等合作领域。金涌投资将利用金融领域资源与商汤共同开发AI驱动的金融产品,商汤提供AI技术支持。双方还将合作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AI+金融解决方案,共同开拓海外市场。金涌投资认为战略合作备忘录将加强公司在AI领域的影响力及投资,为公司组合及生态系统企业赋予创新解决方案及前沿技术的机会。
05-28 12:16
金融监管总局: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5月27日下午,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贯彻落实举措。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肃查处影响金融稳定、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