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回应统计数据矛盾:财务统计口径差异

公告称,绝味食品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题为《研发费用自相矛盾,4500 万元不易而飞,靠一根鸭脖撑起市值 500 亿的“鸭脖之王”被高估了吗?》的文章。绝味食品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

11月30日,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由于财务统计口径差异,导致统计数据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

公告称,绝味食品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题为《研发费用自相矛盾,4500 万元不易而飞,靠一根鸭脖撑起市值 500 亿的“鸭脖之王”被高估了吗?》的文章。绝味食品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

据了解,《研发费用自相矛盾,4500 万不易而飞,靠一根鸭脖撑起市值 500 亿的“鸭脖之王”被高估了吗?》称,2017年与2018年前后两份年报披露的研发费用相互矛盾。财报显示,2017年,绝味食品研发投入金额5200万元,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2017年研发费用变成了680万元,较2017年年报披露的研发费用生生少了4500万元。

对此,绝味食品在公告中称,在 2018 年度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 号)文件之前,公司年报“经营成果与分析”章节中基于公司产研结合的紧密性,对于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定义范畴不仅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还包括部分参与产研结合的生产工人工资、物料消耗以及折旧摊销等。这部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公司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并未列示为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仅为“经营成果分析”中业务口径的归集列报。

2018 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财务报表科目,并对其定义进行了明确,公司根据财政部定义的研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归集列报,并依据新口径追溯调整列报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科目--研发费用。

综上,2017 年披露的公司年报“经营成果分析”章节中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与 2018 年财务报表列报的上期研发费用存在差异系公司产研结合下生产研发模式下业务口径对于研发费用投入的理解与 2018 年 6 月财政部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的研发费用存在口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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