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原告豪中豪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7月21日作出的商评字[2023]第203392号关于第15064876号“8H”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本案按照原告豪中豪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