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2021年第四季度末,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4家为D类

2021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

日前,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四次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2021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3.7%、222.5%和311.2%。91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8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沉着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银保监发布
相关阅读
受投资拖累渤海人寿一季度亏损5.16亿元,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评级4连C
银保监会:2021年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基本稳定,风险较大的C、D类公司数量增加6家
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重点公司、重点领域风险监测
三季度末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2.5%,6险企评级不足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