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捐赠事项被中小股东质疑后,贵州茅台和习酒公司遭遇同业竞争质疑而再次被同一个人股东实名举报。这也是短短半年内,该股东两次实名举报茅台。
这究竟是树大招风还是自我维权?
茅台再遭中小股东实名举报
2月25日,网名为“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在微博上表示,已向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集团")!大股东茅台集团利用其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习酒公司")明目张胆与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大搞同业竞争,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公众股东利益。
图片来源:微博
该个人股东表示,贵州茅台在招股说明书中就习酒与茅台的同业竞争有过相关承诺。然而现状是习酒公司绝大多数产品都是酱酒,与贵州茅台在香型、酒精度数上完全一致,且价格、消费群体也面向中高层消费,已构成明显同业竞争。习酒2020年销售额103亿元,更拟在十四五期间扩产到近五万吨,可以说与贵州茅台的同业竞争将愈演愈烈。
“茅台集团违反中国证监会禁止同业竞争的相关法规,茅台集团作为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违背上市承诺,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禁止同业竞争相关法规,明目张胆大搞同业竞争,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公众股东的利益。请国家信访办明查事实,追究责任,及时制止。“该个人股东称。
相关资料显示,习酒前身为创建于明清时期的殷、罗二姓白酒作坊,1952年通过收购组建为国营企业,1998年加入茅台集团,属茅台集团全资子公司。
据了解,2017年曾有消息流出称,2020年前茅台集团旗下有三家新上市公司,其中就包括习酒公司。按照茅台集团规划,习酒将在2020年实现上市。
然而在2019年底,习酒以同一集团不能上市两个品牌为由终止了上市计划。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单纯从习酒的产品来看,与茅台并不处于同一档次;习酒和茅台都属茅台集团旗下,而且茅台是白酒的龙头企业,从商业逻辑来看茅台集团不会偏颇习酒。举报同业竞争,最好是能够拿出习酒对于茅台实质性的销售冲突,或者是利益冲突的结果进行举报,否则很难构成实质性的结果。
截至发稿,蓝鲸财经记者暂未收到茅台对此事的回应。
小股东多次维权
据了解,这是短短半年内,该个人股东两次举报茅台。
去年10月26日,茅台董事会公告6项议案,其中有4项是关于捐资事项,包括向习水县捐资不超过5.24亿元修路和向仁怀市捐资2.6亿元建污水处理厂等。
随后,该茅台股东在微博上公开质疑茅台捐赠程序违规违法。
该股东认为,上述捐资事项没有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属于茅台董事会擅自做出捐赠决定,违反了茅台公司章程规定。
“没有规矩和限额的捐赠,股东的权益难保以后不会一点一点地被抽走,我决定再次向上交所实名举报。”该股东表示。
此事在引发中小股东质疑后,今年2月9月,贵州茅台终止了上述四项总价达8.2亿元的捐赠事项。
事实上,茅台小股东维权可追溯至2019年5月。
其时,贵州茅台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据贵州茅台的官微报道,新成立的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与社会渠道实现错位发展,与原有营销体系互为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在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之前,上市公司贵州茅台旗下已经有一家销售公司,即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由贵州茅台95%控股,负责茅台系统下的三十多家自营公司。
因此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成立,也被茅台中小股东广泛质疑“利益输送”。
其中,上述“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的小股东两次实名向上交所投诉茅台集团开设营销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侵害小股东利益。
他质疑称,股份公司已有自己运作多年的茅台酒销售公司,茅台集团新近又成立一个全资营销公司准备抢股份公司的茅台酒销售生意,请问这算不算同业竞争?
受此事影响,上交所火速向贵州茅台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解释关联交易事项。
茅台在回复函中称,控股股东于2019年5月成立营销公司。在符合双方利益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营销公司会销售部分本公司产品。控股股东遵守其在本公司上市时所作承诺,上述交易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或定价原则相同,且遵循不超过本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5%的标准,不会因上述交易而与本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茅台集团销售本公司产品,将补足本公司现有营销体系短板,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熨平经济周期的能力,助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