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一手遮天”:左手募资右手分红,家族企业操作太任性

晨光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600万股,拟募集资金8.02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投稿来源:电鳗快报

近日,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晨光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600万股,拟募集资金8.02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但经电鳗快报研究发现,该公司家族高度控股、内控失察等问题,电鳗快报虽然及时向公司发去了求证函,但至今仍石沉大海。家族企业操作太任性,“一手遮天”式的IPO,即便成功,后患也无穷。

丁建峰家族5人“一手遮天”

电鳗快报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晨光新材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丁建峰和虞丹鹤系夫妻关系,丁冰、丁洁系丁建峰和虞丹鹤之子女,梁秋鸿和丁洁系夫妻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控制公司86.1755%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电鳗快报观察,目前,丁建峰任晨光新材董事长;晨光新材控股股东建丰投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晨光新材二股东香港诺贝尔的董事。虞丹鹤任建丰投资监事。丁冰任晨光新材董事、总经理;实控人持股平台晨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洁任晨光新材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梁秋鸿任晨光新材董事会秘书、研发中心总监。

值得注意的是,现任董事兼总经理丁冰,出生于1991年,早在2014年5月,丁冰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这位90后真的如此优秀?

晨光新材也坦承表示,丁建峰家族5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施加不当影响,存在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内控失察如何“亡羊补牢”

除家族高度控股外,晨光新材内部管理也不尽如意。

电鳗快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晨光新材曾有两位员工涉及挪用、盗取公司资金的刑事案件。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荆某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晨光新材福建办事处负责人荆某利用职权,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通过虚构莆田正盛鞋材朱某、莆田客户逯占、晋江煌顺新协志三笔客户尚欠公司货款的虚假账单,侵占公司30.44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及购买车辆。2015年10月30日,荆某在丹阳市皇塘镇丁桥村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判决,荆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此外,据《潘某盗窃二审刑事裁定书》获悉,2018年9月17日晚,晨光新材员工潘某带着钢锯、螺丝刀等工具来到其工作的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财务室门口,用螺丝刀打开门并撬开办公桌抽屉,盗得一包软中华香烟,并用在抽屉中发现的保险柜钥匙打开财务室内的一个保险柜,未发现现金,后其用钢锯将另一个保险柜锯开口子,在该保险柜内盗得10万元现金。

湖口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现金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可是,公司的内部管理并未因此事有明显改观。

家族企业任性操作:左手募资右手分红

电鳗快报注意到,晨光新材拟IPO募资中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2017年、2018年晨光新材曾连续2年分红。2017年、2018年晨光新材合计分红5610万元。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晨光新材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60.00万元。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晨光新材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5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50.00万元。

鉴于晨光新材实控人家族的高比例持股,前述分红大部分进入实控人家族口袋,但蹊跷的是,2017年晨光新材仍在向实际控制人巨额拆借资金。晨光新材招股书却称这是因为公司前期经营资金较为紧张,借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5%。

2017年,晨光新材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诺贝尔借款期初余额1314.92万元,本期归还1302.17万元,当期利息23.86万元;向实控人之一丁建峰借款期初余额3559.31万元,本期借入3000万元,本期归还6559.31万元,当期利息103.28万元。

2016年,晨光新材向香港诺贝尔借款期初余额1231.52万元,向丁建峰借款期初余额3931.36万元。2017年晨光新材尚欠丁建峰344.72万元利息。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本金,截至2018年10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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