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业务违规频发,成都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接连被警示,“无证上岗”成重灾区

1月6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内容主要涉及该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

蓝鲸新闻1月7日讯(记者 金磊)1月6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内容主要涉及该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多项问题。

具体来看,四川证监局指出,成都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二十五条、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事实上,监管对于基金销售方面的违规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基金代销违规问题被证监局责令改正,而“无证上岗”更是更为一个普遍现象,也反映出内控制度不少问题。

就在2025新年初始,天津证监局定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天津农商银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未向天津证监局进行任职备案;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此前2024年9月,某股份行重庆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合规人员以及个别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材料;2023年上半年未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被重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8月27日,建设银行青海分行收到青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经查,你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上海地区某股份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我们在销售产品前必须先取得从业资格,代销基金、保险都需要各自的从业证书,且行里定期会进行培训,分行零售管理部也会对我们各种资格证书归档管理,特别是现在代销基金保险产品都需要双录,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管手段,“无证上岗”这种情况在北上广很少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