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4张罚单,剑指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673.64元,并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郭院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取消两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罚款10万元; 张福彬,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袁明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了其他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