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时被罚,瑞银信支付牌照已过期,注册资本指标不符规定

瑞银信的支付牌照有效期已于2024年7月9日过期,并且没有更新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续展信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瑞银信”)湖南分公司和湖南潇湘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潇湘支付”)同时被罚,罚款共计18万元。

具体来看,瑞银信因未真实、完整、准确反映支付交易信息,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特约商户巡检,以及可疑交易监测不到位,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等四项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2万元。

同时,潇湘支付因未按规定办理商户资金结算,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被处以罚款6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显示,2014年7月,瑞银信获得支付牌照,业务范围为全国性的移动电话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直至2019年6月,业务范围变更为除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地区。

可以发现,湖南分行处罚的瑞银信并不是本地企业,登记的营业场地位于深圳,后2020年9月迁至山东省济南市。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信息显示,瑞银信的支付牌照有效期已于2024年7月9日过期,并且没有更新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续展信息。

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显示,银行卡收单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仅开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

另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人民币1亿元基础上,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在其住所所在地以外每增加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增加人民币500万元。经营地域范围超过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附加值为人民币1亿元。

(图片来源:《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瑞银信成立于2008年8月,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不符合《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注册资本额。

另一家被罚支付机构潇湘支付成立于2010年,原名为湖南星广传媒有限公司,原属于长沙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显示,潇湘支付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牌照,业务范围为在湖南省内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据官网介绍,其是经长沙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潇湘支付,注册资本为1.3亿元,负责整合长沙市公交、轨道交通、社保和有关公共事业缴费等支付服务业务,开发、建设长沙市“城市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