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打了4个官司,三盛集团创业兄弟因何反目?

两场官司,揭开三盛集团两兄弟的股权博弈。

文|野马财经 苏影

编辑|卢泳志

地产圈知名创业兄弟林荣东、林荣滨即将再度对簿公堂。

3月初,三盛控股(02183. HK)公告,因股权转让纠纷,林荣东已经将三盛控股、林荣滨及相关方告上法庭,两起诉讼合计涉及赔偿金额14.05亿元。

被告之一林荣滨是三盛集团董事长、三盛控股董事局主席;原告林荣东则为林荣滨的哥哥,亦是三盛集团的创始人之一。

图片来源:三盛控股公告

在起诉材料中,林荣东表示,三盛控股、林荣滨、福州三盛、福州伯盛擅自转让其拥有的青岛三盛25.5%股权、成都吉盛40%股权及成都三盛50%股权。

其中,青岛三盛股权转让事件,林荣东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67亿元;成都三盛及成都吉盛股权事件,林荣东首先要求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确认原告享有上述股权并变更股权登记等,若以上行为无法得到支持,则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39亿元。

该起纠纷源于2020年8月,当时三盛控股全资附属公司全耀控股作为买方,以3.47亿港元(约2.81亿元)收购Mega Regal Limited旗下盛途公司全部股权。其中,Mega Regal Limited为三盛控股的最大股东,盛途公司旗下则包含以上几家公司。

对此,三盛控股表示,在现有证据材料下,原告诉求存在依据不足和诉讼金额虚高的问题。公司将积极进行抗辩,维护合法权利,并考虑向恶意兴讼者追究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1月,林荣滨在上述股权转让时曾签订补偿协议,表示因卖方、目标集团及收购目标物业的拥有权,而产生或可能招致的所有亏损及责任,林荣滨同意向三盛控股、买方及目标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补偿。也就是说,当初双方已经就眼下这种情况,提前做出了预防安排。

从携手创业到弟弟掌权

林氏兄弟站上法庭的背后,隐藏着对三盛集团旗下公司的股权争夺。而这一切,还要从二人携手创业开始说起。

三盛集团在做地产之前,以实业起家。上世纪80年代,哥哥林荣东萌生创业想法,并从塑料瓶盖生意做起。1987年,刚毕业不久的弟弟林荣滨加入创业团队,三盛集团的业务范围拓展到泡沫塑材及化学颜料贸易领域。

1998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我国房地产进入市场化时代。次年,三盛集团进军地产行业。最初,三盛集团的地产业务以福建省本地为主,2009年开始向全国布局,并于2017年在港交所实现借壳上市。

在2017年及之前的媒体报道中,林荣东曾以三盛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其中,在极客网2017年11月发布的一篇报道中,关于林荣东的介绍为三盛集团董事长,文章来源一栏则标注为厂商投稿。

图片来源:极客网截图

不过,在2018年之后,林荣东则较少在公开报道中露面,取而代之的是弟弟林荣滨。

2017年5月,林荣滨被委任为三盛控股董事局主席;2017年12月,林荣滨被委任为三盛集团另一家上市公司三盛教育(300282.SZ)董事长。

此外,在三盛集团官网上,董事长一职也明确由林荣滨(也称林荣新)担任。

图片来源:三盛集团官网

股权结构图显示,三盛控股的最大股东为Mega Regal Limited,三盛教育的最大股东为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两家公司均为林荣滨实控。林荣东并未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拥有股权。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10日,林荣滨共有100家关联企业,其中实际控制67家。与此同时,林荣东关联公司为11家,实际控制7家。

图片来源:Wind

兄弟矛盾由来已久

林荣东何时去职、林荣滨何时上位暂不明确,但可以确定的是,此次起诉事件发生之前,林荣东与林荣滨的旗下公司之间已经打过官司。

2015年4月,林荣东实控的南安辉侨温泉花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侨公司”)曾与林荣滨实控的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三盛公司”)对簿公堂。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截图

事件起因于2013年7月,当时,三盛公司有两大股东,一是福州东方旭日高尔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旭日公司”),持股比例57.5%;另一个为辉侨公司,持股比例42.5%。

2013年7月28日,辉侨公司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会上审议选举更换董事会成员、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议案。同年9月5日的股东会上,东方旭日公司代表57.5%的股权对全部审议议案进行否决。

随后,辉侨公司将三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撤销9月5日会上决议。

辉侨公司表示,2013年8月30日,东方旭日公司已经将其持有57.5%股权以2.88亿元价格转让给博隆公司。因此在9月5日的股东会上,东方旭日公司参会并表决的行为没有依据。

法院认为,博隆公司在2015年4月15日已出具证明,对东方旭日公司出席股东会相应行为予以追认,因此在一审、二审中均驳回了辉侨公司诉讼主张。

除双方公司对簿公堂外,林荣东本人与三盛公司也发生过纠纷。

裁判文书网2016年11月的一篇文书显示,2013年7月,林荣东以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三盛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抚州市金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金锋公司”)签订合同,将抚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1.4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金锋公司。后因该收购行为未完成,金锋公司将林荣东、三盛公司、添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00万元违约金。

当时,对于承担责任一事,三盛公司与林荣东各执一词。

林荣东表示,其与林荣滨是兄弟关系,二人之间的公司相互持有股权,此前项目洽谈时林荣东即是代理人,所以其有权代理三盛公司签订合同,责任应由三盛公司承担。

三盛公司则提出,林荣东是无权代理,公司并未对林荣东进行授权,所以公司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11月,经法院二审判决,林荣东作为无权代理人,其无权代理行为未被三盛公司追认,合同未生效,损失赔偿责任应当由林荣东个人承担。即林荣东需向金锋公司支付违约金292.87万元,并承担一审、二审共计42.54万元案件受理费。

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林氏兄弟之间对于旗下公司的股份所有权、代理权方面仍有不少分歧。

“三盛系”前途如何?

林荣东、林荣滨兄弟二人出现纠纷,也是家族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问题。

从历史来看,当合伙制度面临严重分歧后,不少企业会选择分家。下一步,三盛集团的兄弟俩会不会也走上分家之路呢?

在此之前,家族企业如何分家,资本市场曾经出现过许多案例。

其中比较典型的为希望集团的刘氏四兄弟。上世纪90年代,原希望集团的刘氏四兄弟和平分家,创立四家“希望”集团。如今,四兄弟在各自领域内均有所成就。据《2021胡润百富榜》显示,仅二哥刘永行父子和四弟刘永好家族的身家就达到了2350亿元,刘氏兄弟可谓是家族分家中实现共赢的典范。

同样实现和平分家的还有宝能姚氏兄弟。2021年,宝能集团姚振华、姚建辉兄弟也进行了分家。如今,哥哥姚振华继续引领“宝能系”商业版图,在金融保险、汽车、物流等多个行业深耕;而弟弟姚建辉则主要负责房地产领域。再见还是亲人,未来不排除在商场上仍然可以同舟共济。

以上经验可以看出,良性的分家既有利于维护家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同时家族之间在商场也可以相互扶持,互助共进。

不过,资本市场中亲人反目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比如当当网的李国庆、余渝夫妇,当年抢公章、贴告示、微博互撕,闹得满城风雨。还有小马奔腾的姑嫂之争,最终两败俱伤,双双背负上亿债务。此外,在“父子之争”背景下,双汇集团上市公司双汇发展(000895.SZ)2021年净利润明显下降,半年报还收到了深交所关于其“大规模国外采购”的问询函。

对于家族企业分家一事,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专家分析,尽管“家业长青”一直是家族企业永续经营的战略目标之一,但往往难以避免“合久必分”的局面。当家族成员不断扩大延续,成员之间在价值观、经营战略以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冲突与日俱增,家族成员“捆绑”在一起的(治理)成本将会越来越高。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家族企业“分家”与企业衰败画上等号,而应更全面地看待“分家”现象。

专家表示,家族企业分家一则可防止家族的破裂,二则可简化公司治理。更重要的是,分家可使家族内的企业家在独自领导一家公司后充分发挥其潜力和创业热情。同时使得那些自主性或才华受限的子孙得以另立门户或自我创业,从而对整体经济发展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和建设性的作用。

回到三盛集团此次起诉事件,有业内人士提出,虽然从历史纠纷来看,三盛兄弟的矛盾由来已久,但希望未来三盛集团可以走向一个和平的局面,这对于上市公司发展和家族亲情来说均有裨益。

您觉得此次林氏兄弟诉讼事件会影响三盛集团的未来走向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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