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马财经 姚悦
编辑|蔡真
两年虚增利润近8000万元,较一年前的历史股价峰值,市值蒸发316亿元,数万股民为此受损。“妖股”仁东控股(002647.SZ)再吃证监会罚单。
近日,仁东控股公布了证监会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其在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年报中的不端行为随之尽显无疑。
《告知书》显示,仁东控股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年报中,不仅虚增收入、利润,还少计提坏账,最终虚增共计7968.08万元的利润。还有一笔1.8亿元的重大债务违约也没有及时披露。
针对财务造假的恶劣行为,证监会向仁东控股开出150万元,及向董事长霍东、总经理王石山、副总经理黄浩开出共计220万元的罚单。
2011年上市以来,仁东控股净利润的峰值只有1.06亿元,2020年创3.7亿元的亏损纪录后,2021年又预亏3.74亿元。
但业绩颓势没有影响仁东控股成为二级市场的“妖股”。2020年,仁东控股年内最高涨幅286%,11月24日后一路暴跌,从近65元/股一气杀跌至2021年2月的7元/股以下,期间连吃14个跌停板。之后却又在不到两个月内从7元/股最高涨至18元/股,涨幅高达164%。
对于被称为“A股最强庄”的仁东控股来说,证监会的罚单也早已不陌生。
2020年12月,因操纵仁东控股股票价格等,仁东控股前实控人田文军被证监会处以280万元罚款。2021年9月,证监会再对控制83个证券账户操纵仁东控股股价的“牛散”景华处以500万元罚款。
来源:wind金融终端
截至2月25日收盘,仁东控股报8.66元/股,市值为46亿元,相较一年前的362亿元的历史峰值,已蒸发316亿元。
在仁东股价暴跌过程中,一众股民入场抄底。2020年三季度末至2021年二季度末,公司股东数由1.31万户暴增至13.86万户,至2021年9月末仍有近12万股东滞留场内,损失规模可想而知。
造假手法简单粗糙
虽也成为过资本市场上最受关注的焦点,还被冠以“A股最强庄”、“最强绞肉机”、“30倍妖股”等听起来有些煞有介事的名号。但仁东控股的造假手法却颇显简单粗糙。
在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中,仁东控股通过不存在的保理业务,共虚增了5956.08万的收入,和同等数额的利润。
2018年12月,仁东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合利保理)与太原市圣地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圣地雅)、山西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欣意)、河北冠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向这3家公司发放本金合计2.7亿元的商业保理贷款。
证监会调查调查发现,这些保理业务根本没有真实商业背景,更没有应收账款。后来,仁东控股董事长霍东承认上述业务并非正常的保理业务,圣地雅、冠瑞实控人也均否认与合利保理开展保理业务。
但就是这笔不存在的保理业务为仁东控股2019年的业绩,贡献了3890.72万元的收入和3890.72万元的利润。
尝到甜头不久后,仁东控股故技重施。2019年末到2020年初,仁东控股又虚构了合利保理对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再为2020年的业绩装点了2065.36万元的收入和等额利润。
除了虚增收入、利润之外,仁东控股还减少坏账计提。
仁东控股在财报中表示,2019年年末其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3家公司还有2.26亿元的保理款没有收回,按照3%的比例计提了678万元的坏账准备。
但经证监会调查,截至2019年年底,上述3家公司实际上欠仁东控股2.69亿元,而且钱的性质也不是保理款。
结果,因为少计提了2012万元的坏账,仁东控股2019年利润又多了2012万元。
仁东控股还不了钱,也没及时对外公布。前面提到的合利保理曾向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了1.8亿元,2020年11月7日到期,但到期后没还,又在2021年1月31日签了续贷协议。
仁东控股则直到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相关事项。
要知道,这笔借款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被证监认定为了重大债务违约。
在整个财务造假过程中,仁东控股董事长霍东组织实施了虚构保理业务;总经理王石山与副总经理黄浩参与2020年虚假保理业务的审批。讽刺的是,三个人还都在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上签了字,保证相关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处罚结果会让其他“仁东们”忌惮吗?
当然,证监会也对仁东控股和上述3人开出了罚单。其中,仁东控股150万元,霍东120万元,王石山、黄浩各50万元,总计370万元。
对于上述罚款,有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对仁东控股财务造假、股价操纵等案件的彻查和严打,落实资本市场“零容忍”要求,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罚得轻了。财经专栏作家皮海洲就表示,新《证券法》明显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对一起财务造假案只给予370万元处罚,有点“手太软”。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相较于旧《证券法》,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行政处罚也提高了数倍,其中顶格处罚从旧《证券法》的60万元,上升到了1000万元。
具体到仁东控股的案子。根据新《证券法》第197条的规定,信披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上述规定,对仁东控股的处罚区间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对霍东、王石山、黄浩的处罚区间在50万元至500万元区间。从实际处罚结果来看,无论是仁东控股的150万元,还是3个负责人的50万元,都接近或就是最低处罚。
而且,单是财务造假也没有威胁到仁东控股的上市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集体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多项文件,财务类中退市标准明确:虚增净利润同时满足连续两年每年均超过对外披露的50%,两年合计金额达到5亿元以上;或虚增利润总额同时满足前述两个条件。
《告知书》显示:2019年、2020年上半年,仁东控股虚增利润总额占披露利润总额分别为71.67%、202.32%;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0.59亿元、0.21亿元。
可以看出,虽然虚增净利润满足连续两年每年均超过对外披露的50%,但两年合计金额没有达到5亿元以上,仁东控股并不会因财务造假退市。
针对类似仁东控股受到的处罚会给A股市场造成什么影响,皮海洲表示,会让类似造假行为继续发生。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多位律师开始接收仁东控股股东递送的相关资料,准备提起诉讼。
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股东诉讼也可以增加违规成本,一定程度遏制造假行为。
臧小丽表示,财务造假是A股上市公司的一大顽疾,投资者针对财务造假提起的索赔诉讼,案件数量最多。投资者诉讼,由于原告人数众多,通过让众多投资者参与诉讼,不仅有效弥补了他们亏损,而且让违规参与者承担巨额的造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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