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评级未达要求,安华农险分支机构设立遭拒

经审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最终评级不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廊坊银保监分局决定不予批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公司设立。

2月17日,河北银保监局官网发布《廊坊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公司设立的批复》,从内容来看,经审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最终评级不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廊坊银保监分局决定不予批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公司设立。

从《管理办法》的内容来看,第十三条为,申请筹建升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符合申请人自身发展规划;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75%;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B类以上;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上级管理机构内控健全有效等要求。

第二十条内容,则是针对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需符合营业场所权属清晰;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符合监管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业务、财务、资产、反洗钱等内控管理制度;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等多条要求。

安华农险的具体问题,在于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最终评级不符合“C级以上”的要求。据银保监会此前披露数据,2020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792家,其中:商业银行1605家,保险机构187家。评估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评估671家,占总参评机构比例37.44%。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主要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8个维度,合规性和有效性2个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总体上看,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较好)和C级(合格),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09家,占比11.66%;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共182家,占比10.16%;被评为A级(优秀)的机构1家。

由廊坊银保监分局审查结果来看,安华农险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评级在C级以下。

据公开信息,成立于2004年12月的安华农险,注册资本金10.575亿元,为综合性经营、专业化运作的全国性农业保险公司。根据安华农险最新披露的2021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4季度末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76.48%,近两年风险综合评级均保持为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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