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风控型保险(质安保)率先在青岛崂山试点

该方案的出台,对于保障群众居住权益、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效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9月1日《安全生产法》实施对建筑施工领域强制投保安责险的要求及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试点工作精神,崂山区创造性的将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责任纳入统一保险范围,近期率先在全国推出了《崂山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质安保”)。

该方案的出台,对于保障群众居住权益、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效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利用商业保险的一体化风险管理能力,化解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社会痛点问题。

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是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责任期间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投保建筑物损坏,以及对建筑施工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救援费用,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据了解,“质安保”具有公共利益属性,是一种协助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群众居住权益的“准公共产品”,旨在通过第三方风险管理和经济内在制衡机制,提升房屋质量和工程安全水平、提升民生福祉需求,化解房屋质量纠纷、提升项目品牌价值,有效实现各方的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障。

一是有利于为业主打造房屋售后维保+理赔的多元化保障。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后,业主可要求专业团队进行及时保修服务,有效解决因项目公司责任主体消失或难以履职而导致的业主权益保障不及时、不到位情况,大幅降低维权难度。也可选择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由保险公司按流程进行快速赔付,民生需求可以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二是有利于帮助开发建设单位有效管控风险,打造优质品牌。通过风险管理机构介入前期勘察设计和中期施工阶段,进行独立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实现问题即查即改,帮助开发建设单位有效控制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损失,同时,通过质量和安全保险的过程介入,可以帮助开发建设单位节省后期运维投入,打造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品牌价值。

三是有利于保障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项目工地具有人员密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交叉作业频繁、参建单位人员数量和组成复杂等特点,安全意外事故易发,“质安保”的作用在于对安全管控的事前预防,切实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各方参建单位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人身救援费用时,保险公司根据索赔申请可以最短时间做出理赔,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崂山区“质安保”在吸收了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成熟经验,并进行了全面的强化和提升。增加施工安全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提高了安全赔付标准。根据今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在原有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投保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增加了因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等工程施工安全保险的投保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事故的及时处置和善后。全面扩大了保险的承保范围,起赔时间大幅前移,赔付等待期调整为房屋竣工后最长不超过1年,实现了质量问题的赔付期关口前移。增加了房屋售后服务的延续性和可靠性。

青岛市崂山区推出的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强化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综合管控,通过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全程参与风险管控,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帮助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丰富管控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改善了过去仅靠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行政手段管理的局面,有效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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