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86号)。据了解,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共计有33批次化妆品出现不合格情况(见附件),其中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签上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产品。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在上述通告中,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位列名单之上,该产品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和奥克立林;同时,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3。
此外,由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纽西之谜(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纽西之谜日常呵护防晒霜”与“纽西之谜日常呵护防晒霜SPF32 PA++”两个产品,也存在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等情况。
对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责成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是否实际生产或者进口上述产品作进一步调查;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33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