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长沙银行(SH601577)发布公告称,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石油”)持有的该行4727.79万股股份将面临司法变卖,占该行总股份的1.18%。
公告显示,长沙银行收到股东新华联石油函告,其所持该行股份将于今年11月17日10时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公开变卖。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石油持有该行4727.79万股股份,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1.18%,换言之,此次变卖为清仓出售。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建设”)持有该行1.63亿股,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4.06%。两者合计持股数量2.1亿股,持股比例5.24%。
关于变卖原因,长沙银行披露,新华联石油因未按约定偿还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本金,被三湘银行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该笔股权此前已面临2次流拍。今年下半年以来,新华联系所持长沙银行合计近1.8亿股股权先后面临拍卖,起拍价共计超15亿。截至9月末,超1.3亿股股权找到新买家,湖南、浙江国企先后入局,而剩下4727.79万股则一直无人问津,2次皆流拍。
蓝鲸财经曾在阿里司法拍卖客服处了解到,法院拍品上拍流程一般最多有三个阶段。分别为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和变卖。如果最后变卖失败,法院不会再上拍。
若上述股份变卖成功,新华联石油将不再持有长沙银行股份。长沙银行表示,新华联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联建设不是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该行第一大股东,如上述股份被变卖,不会导致该行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该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显示,目前长沙银行前四大股东为长沙市财政局、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82%、6.56%、5.69%、5.47%。
然而上月11日,长沙银行披露,第四大股东兴业投资拟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该行部分股份;或在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该行部分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200万股,即占该行总股本不超过0.547%。
根据该行今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7866.01 亿元,较年初增加823.66亿元,增幅11.70%;吸收存款本金总额4789.43亿元,较年初增加224.91亿元,增幅4.93%;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3538.59亿元,较年初增加388.62亿元,增幅12.34%。
截至9月末,该行营业收入156.91亿元,同比增长19.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0亿元,同比增长18.64%;基本每股收益1.32元,同比增长6.45%。不良贷款率1.20%,较年初下降0.01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