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莱绅通灵(603900.SH)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沈东军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同时,莱绅通灵时任财务总监周传波、刘祝君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芳、蒋悦、刘昆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均未能勤勉尽责,也被上交所出具监管警示。
根据处分决定书,莱绅通灵实控人和董事长沈东军自公司2016年上市以来进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367.46万元。2016年至2019年,公司与沈东军通过日常费用报销、垫支各项费用等形式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分别为5.48万元、136.22万元、384.85万元、840.91万元。2020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531.98万元。
由于公司连续多年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多项规定。
而作为公司信披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主要负责人,沈东军违规占用资金的同时,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上交所决定对沈东军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wangxiaona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