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据新京报报道,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被告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报道称引述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称,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此事最早发酵于2020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当月29日公布了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腾讯请求冻结和查封老干妈公司1624万财产。随后,看似尚无交集的两家公司由此被推上了头条。
腾讯在当时解释称,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但老干妈回应称,腾讯公司被骗,老干妈从未与腾讯有过商业合作。
2020年7月初,贵阳公安通报,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密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人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不久后,腾讯与老干妈发布联合声明。声明称,腾讯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已就合同诈骗行为向贵阳公安报案,腾讯和老干妈双方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律程序的推进。此外,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已经厘清误解。对于事件过程中的种种误会和欠妥之处,腾讯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未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