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可防治新冠病毒,养乐多被罚款45万元

当事人的宣传行为有利于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获取竞争优势,排除或者妨碍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

9月6日,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被罚款45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我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之前,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等,极易使消费者误解。当事人的宣传行为有利于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获取竞争优势,排除或者妨碍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天眼查APP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对益力多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当事人在我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结束之前,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并引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为依据,极易增加消费者对其养乐多乳酸菌产品的关注度和信任度,误以为益生菌对新冠病毒有防治作用。

第二,当事人宣传“肠道内的有益菌会随人体正常排泄而流失,所以需要每天补充活性益生菌,保持肠内菌群平衡”,会使人误以为不每天服用益生菌会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当事人宣传“养乐多100毫升的小小一瓶足足含有100亿个以上的干酪乳杆菌代田株,每天一瓶可满足成年人一天所需的益生菌”,会使人误以为每天喝一瓶养乐多乳酸菌就会满足人体所需益生菌,而忽略对除干酪乳杆菌以外其他品种益生菌的补充。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的宣传行为有利于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获取竞争优势,排除或者妨碍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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