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社会责任、降低风险损失,中保协建议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会议指出,保险行业应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共保、再保等风险管理机制,利用巨灾风险等流行病风险转移解决方案,承担大流行病风险社会责任。

2020年12月6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保险创新发展大会在武汉召开,作为9个平行分论坛之一的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保险机制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宝眀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EO刘大为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保险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江崇光、普华永道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殷晓松、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李明强、明德精算咨询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医疗管理咨询合伙人易榕、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田美攀六位嘉宾分别就流行病疫情对保险业影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保险公司的责任与使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保险公司应对的国际经验、后疫情时代的保险创新趋势展望、疫情后中小保险公司发展实践探索、保险机制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及优化提升等发表了专业观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办公室主任么鸿雁、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导师刘珏、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梁小云博士生导师、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峻峰、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徐光宇等业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围绕“国内外保险业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作用”主题,进行高端对话,开展圆桌讨论。嘉宾们建言献策,希望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在疾病预防、风险管理等的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业内外合作机制,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认为,应建设跨行业合作机制,推动保险和医疗、卫生防疫、疾控等机构的合作,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共同应对。同时,加大保险与“互联网医疗”融合力度,提升居民健康维护以及防治疾病能力。

会议指出,保险行业应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共保、再保等风险管理机制,利用巨灾风险等流行病风险转移解决方案,承担大流行病风险社会责任。应建立保险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相关流程、规章、制度,保证在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发生时,保险服务和理赔准确、快速、到位,积极救治罹患者,降低事件损失。

会议强调,应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社会运行、企业运作、家庭保障稳定器作用,综合运用公众责任保障、企业营业中断保障、家庭个人医疗健康保障等保险手段,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大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方面的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完善重大传染病产品、技术和服务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升级传统健康保险产品,涵盖重大传染疾病相关责任。鼓励保险企业建立公共卫生方面的公益基金及研究机制,支持公共卫生和流行病防治常态化、系统化。

来自保险公司、卫生疾控机构、高校院所以及咨询机构100余人参加论坛。

相关阅读
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扩容,单一资管计划、债转股投资计划等入围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出炉:明确险资委托投资范围,全面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2021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224亿元同比微增1%,结束连续两年负增长局面
保险业协会:充分发挥保险专业优势,全力做好2022年防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