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陈波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该裁定书披露了“币圈第一大资金盘”PlusToken案始末,以及所涉虚拟货币总额。
2018年初,被告陈波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后成立了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等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经司法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万余个(经去除身份证重复的账号),最大层级为3293层。
PlusToken在2019年6月被曝出平台提现困难。根据当时已知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其所涉资产价值超过百亿人民币。
经司法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万个,比特现金(BCH)11万余个,达世币(DASH)9.6万个,狗狗币(DOGE)110亿个,莱特币(LTC)184万余个,以太坊(ETH)917万个,柚子币(EOS)5136万余个,瑞波币(XRP)9.2亿个。
据披露,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比特币6349余个,比特现金1864余个,达世币1671余个,狗狗币3556万余个,莱特币23294余个,以太坊82897余个,柚子币110万余个,瑞波币876万余个。
以目前的市价计算,PlusToken累计收取仅比特币的价值就超过3460亿人民币。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陈波等7位被告处扣押部分该平台数字货币,其中比特币约19.4万余枚、以太坊83万余个、莱特币142万余个、柚子币2760万元个、达世币7万余个、瑞波币4.8亿余个、狗狗币60.5亿余个、比特现金7.9万余个、泰达币21万余个。以目前的市价计算,公安机关从被告处扣押数字货币约合人民币250亿。
据此前披露,PlusToken平台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据检察日报报道,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2020年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对Plustoken公诉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公诉机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此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显示,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