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赵丽颖冯绍峰宣布离婚。天眼查APP显示,3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公布一则判决书,原告为冯绍峰(即冯威),被告为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判决书显示,冯绍峰赵丽颖官宣结婚当日,微信公众号“西宁王府井百货”发布了标题为《#官宣#赵丽颖冯绍峰结婚,我实名反对这门亲事!》的文章。原告冯绍峰认为被告涉嫌侵犯自己的肖像权,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该案于2020年8月立案,并于2020年11月裁判。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微信公众号向冯绍峰赔礼道歉,并赔偿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