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河北沧州货车司机金某某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事后,或因不能接受此罚款,金某某服农药自杀,最终抢救无效去世。据新浪财经,北斗系统专家称,该卡车定位系统所谓“掉线”,有可能是设备自身对外通信的问题,不是导航卫星的问题。对此蓝鲸财经记者联系了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的肖扬律师,律师表示:“首先要查明掉线的原因,看是否有人为的操作。如果没有发现人为操作的证据,只是单纯的“北斗”掉线,那么也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按照规定是“责令改正”。只有拒不改正的,才可以罚款,金额是800元。而且保持“北斗”在线是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责任,要处罚的话被处罚人应当是经营者,不是司机。司机只是从业人员,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如果是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那么司机是行为人。至于谁为司机的行为承担责任,要看司机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如果是个人行为,处罚司机;如果是职务行为,处罚经营者。当然,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