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3月7日讯,第四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聚焦人工智能,围绕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和经济新动能,向两会提交了四大建议案。
目前,科大讯飞已经将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司法、生活消费、自动驾驶等领域进行实际落地。
刘庆峰对蓝鲸TMT记者表示,人工智能有望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格局中的地位,不能只谈人工智能的概念;同时,在推进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国家还应该重视大数据及其应用的安全保护,需要推进大数据安全分级保护机制。
四大提案的建议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国家战略 健全人工智能创新体系的建议
2017 年,在《新一代人工智能规划》的指引和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推动下,我国人工智能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2018 到 2020 年将是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为着力健全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奠定实现2030 年人工智能发展宏伟目标的坚实基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推动人工智能数理统计建模与脑科学的交叉融合研究,发展以人工智能为导向的类脑研究和应用。利用对人类认知功能和原理的研究成果,实现具有更高智能的技术,同时推动基于类脑研究的人工智能成果在各行业领域逐步得到广泛和深入的应用。
(二)加快制定人工智能行业应用评价体系,客观合理评价人工智能应用效果,促进人工智能应用的良性发展。形成具有行业和市场共识的标准和测试方法,筛选优秀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保驾护航。
(三)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工智能产学研创新体系,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应用落地和研发加速迭代。将研究机构的成果在企业进行产业化落地,将企业云平台上的大数据资源面向学术界和创新创业企业进行开放共享,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基础源头技术的研究水平和转化水平。
关于制定大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议
近几年,数据资源日益成为贯通经济发展大动脉的关键要素。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应用覆盖广泛、数据高速增长,加强大数据资产的安全治理、法律法规等要求迫在眉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各领域、各行业的数据安全保护法规,以加强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对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的保障。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从法律法规、大数据分级保护、大数据运营者规范管理等方面对大数据资产进行保护,具体建议如下:
(一)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法》,明确大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制定可操作的实施规则,指导政府部门、各行业领域有效地开展大数据资产的安全保护工作。规范管理数据全生命周期中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对数据的收集、流转、运营进行规范管理,避免数据泄露、数据资源滥用,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二)在《数据安全保护法》中实行大数据分级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对各行业领域大数据安全治理。结合各行业数据的敏感程度、数据脱敏与否、数据可用性要求等对大数据资产进行分类分级,采取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策略。
(三)在《数据安全保护法》中规范大数据运营企业的资质要求。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公共安全、能源、交通等敏感行业的大数据,需要具备国内涉密资质要求的企业才可开展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存储等大数据运营工作,并严格控制其应用及传播范围。
关于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加快 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体系建设的建议
2017 年 10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为进一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推进全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体系建设,实现市场准入“一网通办”。将“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有机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从企业主体登记到市场准入事项审批的全流程管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二)国家相关部委建立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助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可借鉴公安、司法、教育等领域的成熟经验,相关部委与企业和机构成立商事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开展图像识别、智能语音、机器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事制度改革领域的应用研究,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
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
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国际国内对人工智能在包括教育领域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重视。今年初,教育部已将人工智能相关内容纳入到高中新课标中,同时启动了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并筹划以智能教育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 2.0。为落实我国人工智能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青少年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工程”,并在职业教育和本科教育中广泛开设人工智能通选课、开设人工智能与相关专业的复合专业。
(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支持“人工智能尖端人才培养计划”,并对“人工智能+教育”的基础研究与融合创新应用进行定向支持。
(三)开展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师范生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四)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平台和应用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