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拟对新媒体积分制管理,连续三年“黑榜”账户予以关停

新媒体积分管理“红灰黑榜”

7月17日,舟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舟山市新媒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截止7月26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舟山市拟对新媒体账号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扣满12分的账号将被列入“黑榜”,视情予以警告、约谈、罚款等;连续三年扣满12分的账号将被罚款或关停。

《管理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短视频账号以及其他具有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账号等。

舟山市拟对辖区内新媒体账号施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登记备案原则。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合规开设新媒体,自主向网信办登记。其中,影响力较大、具备社会动员功能的三类账号将由网信办负责登记,账号运营人应履行配合义务。

同时,根据“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新媒体账号运营主体单位和个人的履行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舟山市对新媒体账号实行积分制管理。积分周期为1年,总分12分。在一个积分周期内,对扣满12分的账号列为“黑榜”,对未扣满12分的账号列为“灰榜”,视情予以警告、约谈、罚款等;对连续三个周期扣满12分的账号予以罚款或关停。

据悉,舟山市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积分周期内各媒体的扣分和处罚情况,并通报信用机关,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服务大众,参与创建文明,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且阅读量超过10w+的,将按照情况予以加分,未扣分情况下,将列入“红榜”。

(来源:综合自舟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