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的旭阳,征信的殇

近日,“新版征信报告”的消息闹得可谓是沸沸扬扬,媒体们纷纷奔走相告,生怕报道慢别人一步。

投稿来源:翟强

近日,“新版征信报告”的消息闹得可谓是沸沸扬扬,媒体们纷纷奔走相告,生怕报道慢别人一步。其中不乏官方媒体协同发声,表示这个“新版征信报告”将于5月1日上线,影响力堪比“核武器”爆炸。

终于,央行也坐不住了。4月22日,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对盛传已久的新版征信报告作出了相关解答。

央行解释称,目前只是对征信系统的升级优化,且征信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

于是,各大媒体又纷纷自我打脸,依据央行的解答作出了相关报道,大多数仅仅是引用了央行网站的发文,并且未作任何评价。

这一幕“闹剧”可真是有趣的很。

征信又称“经济身份证”,征信业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征信体系的完善,我国个人征信领域得到了迅速发展,它展示了一个人过往的种种经济行为,代表着一个人的诚信与否。

自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正式上线以后,征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帮助公众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央行统计,截至2018年5月底,央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在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中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不难看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目的,征信体系是手段。

新征信风云

据央行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每个自然人平均查询征信次数达到1.78次/年,由此可见,征信系统的优化,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在解答中指出此次征信系统的优化升级,重点是提升系统性能、优化信用报告内容和展示、改进产品加工和服务方式、完善系统管理等,努力提高运行和服务效率,为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提供更好的征信服务。

新版信用报告方面,主要在优化界面展示、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另外,新版信用报告的信息更新频率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报告的展示方式也进行了部分优化。

对比之前各界媒体的报道,其中有部分相似之处。总结下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不同程度的优化。

第一基本信息方面,此次系统优化升级新增了国籍、配偶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对此,某商业银行零售部负责人表示,征信中基本信息内容的扩充可以更加有效的甄别借款人的风险,同时还可以省去部分资料的收集,比如结婚证等,可以有效的减轻借款人及银行风险控制部门的前期负担。

第二共同借款方面,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的确有必要将共同借款信息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从而真实、准确反映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这项内容主要影响了共同借款人的负债情况,共同借款人主要包括夫妻共借和担保人担保两种。

其实,在生活中共同借款现象比比皆是,像夫妻要买房时,一般夫妻双方分别担任借款人和共借人的角色。此时,夫妻双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曾经火极一时的假离婚买首付房这下再也行不通了!

一家房产中介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新版征信报告的上线能够杜绝一些违规做法,同时也能够避免第三方中介违规去办理假离婚证明,这对整个楼市的稳定健康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某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也表示 “以前有的夫妻为了获得买房资格、办理首套房贷款会假离婚。在新版征信报告中,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中均会体现负债,这样夫妻离婚也没办法享受购买首套房的优惠。”

对于国家在遏制投机炒房这一行为上的举动来说,还是要给一个大大的赞。

第三信贷信息方面,新版个人信用报告预计将展示“5年还款记录”,其中包括5年中每月的还款状态、还款金额和逾期金额。

其实现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有具体金额标的和还款状态的只显示两年,其余三年中若有不良记录会以文字长句的方式显示在还款记录下方。

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同时也警醒着征信不良记录较多的人群要注意日常的信用积累,避免在购房或是进行其他金融业务的时候造成不便。

剩余方面像之前媒体报道过的T+1(个人数据或信贷信息发生变化的第二天)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等内容央行此次并未对此作出任何解答。

数据采集之殇

古诗云:“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一直还处于探索阶段。

从金融行业的视角来看,目前的征信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在数据来源上,数据采集源较少,部分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形成了“数据孤岛”现象。

在产品服务上,产品种类少,即时性较差,获取不够便利。

在技术方法上,单维度收集整理、人工为主,无法进行交叉验证或验证难度较大。

在应用场景上,企业应用场景少,个人应用场景非常少。

对于征信行业而言,数据是核心资源。目前征信行业面临的现状是由于数据割据、技术壁垒和标准缺失形成征信行业内众多的数据孤岛。

有业内人士指出,大数据时代的数据资源广泛散布于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子系统中,其中,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而与此同时,区域部门间基本实现共享的省级地方仅占13%,区域部门间少量实现共享的地市和区县仅占32%和28%,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地市和区县进展缓慢。

据央行披露,我国目前仍有4.6亿自然人没有信贷记录。对这部分人群,采集水、电费用等公共事业缴费信息可能唯一、有效、易采集且能体现个人信用记录的手段之一。

我国征信中心自2006年就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目的是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为更多的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

2006年,征信中心曾与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文合作,坚持“稳妥、谨慎、成熟一家采一家”的原则,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此类信息采集工作在各地谨慎推进。

无独有偶,在互联网征信行业,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企业早已把水电费、手机话费等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纳入了各自的征信体系当中。

目前国外成熟的征信体系FICO评分,覆盖了美国超过95%的人群及欧美部分其他国家,并且已经被全世界大多数人群认可,同时多数互联网征信企业都借鉴了FICO评分的框架来搭建自己的征信体系。

据公开资料显示,FICO评分采集了银行、零售、社保、能源、电信、医疗、公安、教育等领域的千余种数据,经过严谨数据分析之后,形成征信产品反哺这些领域的公司,从而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基于FICO评分形成新一轮商业行为产生的数据又会进入FICO评分数据库,这样不断的循环造就了如今FICO评分的标准化和专业度。

正如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所描述,根据国际实践和全球趋势,公用事业“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特别是没有或信用记录较少的信息主体,有助于这些主体获得信贷。

古人魏源曾倡导师夷长技。对于国外成熟的征信体系,这样的借鉴显然是十分正确的。

不过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的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可报送数据。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同时征信中心会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征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所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征信体系的建设,守护的是诚信。诚信于个人、社会以及国家的意义毋庸置疑,诚信的建设既离不开国家的努力,也离不开个人的维系。

在美国,人们花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才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征信体系,而中国,实际上从90年代左右才迈上了征程。

这是一段漫漫长路,所有参与的人,都难言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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