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对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对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者予以严惩。
通知指出,应在住房保障家庭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就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障家庭应当租售的相关规定及违约责任条款,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强调,对于违反规定家庭,一经核实,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同时,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