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针对房地产税等相关热点话题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刘世锦在采访中表示,房地产税是要征收的,而且是会合理合法地来征收。
刘世锦表示,发展房地产的初心是满足人们对住的需求,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将房地产当成投资甚至投机的对象。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就是为了把这种情况扭转过来。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房地产税问题,刘世锦表示,房地产税是广泛涉及民生利益的一个地方性税种,大的方向是肯定的,就是房地产税是要征的。
他强调,征收房地产税从顺序上讲要先立法,制定合理的规则,最终合理合法地来征收。
此前,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幅部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也对征收房地产税表达了认同,他同时提出,房地产税应分解为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和物业税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