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证监会披露了小米集团(下称 “小米”)发行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招股文件,小米成CDR试点的首单申请公司。
招股书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书称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CDR发行规模为准。
据小米CDR招股书披露,小米在2015年、2016年与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与1146.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81亿元、5.53亿元与-438.26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收入为344.12亿元,净利润为-70.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亿元。
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利润占小米的比例分别为0.90%和0.22%。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金融总资产占小米集团的比例为13.55%。据计算,小米金融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3.1亿元。
CDR招股书中称,小米拟采用股权激励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截至CDR招股书签署日,小米的金融相关业务均已重组至小米金融,小米金融为小米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但基于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集团拟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拟采用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向雷军、小米金融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授予小米金融期权,该激励计划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向小米金融分别提供约8.3亿美元及2.99亿元人民币的小米金融重组贷款。通过运作小米金融期权计划,公司预计小米金融未来将不再为小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招股书指出,如果小米金融因实行小米金融期权激励计划而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剩余权益对小米金融保留重大影响(而非控制权),并采用权益法将小米金融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公开资料显示,小米金融业务涵盖供应链融资业务、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支付业务、理财产品分销业务、互联网保险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