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谈“葛优躺”侵权案:表情包不能突破法律边界

使用真人表情包不能随心所欲,即使博人一笑,也应谨守法律边界,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谢军 原标题:表情包也要有“法治脸”)

“葛优躺”表情包侵权案二审落槌,维持原判,判决艺龙网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7.5万元并赔礼道歉。从“葛优躺”走红,到葛优肖像权“躺枪”,再到今天葛优胜诉,尽管维权过程并非轻而易举,但这起案件给企业和公众都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使用真人表情包不能随心所欲,即使博人一笑,也应谨守法律边界,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

时下,表情包已成为流行的网络表达方式,但也带来了滥用的乱象。除了本案中的演员葛优外,姚明、傅园慧、张学友、周杰和黄子韬等体育演艺明星的表情包,也是网民社交聊天、商家广告宣传的热宠。事实上,明星官方出品的“正版”表情包不仅是宣传工具、圈粉利器,还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收入。现实中,明星真人表情包的使用却往往超越官方提供的范围,侵权纠纷也因此时有发生。

更为恶劣的是,个别商家与网友在制作与使用真人表情包时,为蹭热点而践踏道德底线,为博眼球而不顾民族情感。比如,韩红帮助环卫工人打扫街道的画面被制作成“韩红听了都想打人”的表情包、纪录片《二十二》中“慰安妇”受害老人被制作成带有戏谑成分的表情图像,等等,此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有违社会公德的表情包,不仅销蚀社会的价值认同,更把网络环境搞得乌烟瘴气。

真人表情包乱象,折射出制作与使用者法律意识的欠缺。真人表情包以权利人形象为基础,容易涉及其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民事权益。以商业使用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截取图像制作表情包,就会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如果表情包对权利人进行不当处理,指向丑化、歪曲的效果,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此外,没有取得许可就利用了特定的名人肖像、影视剧片段,还可能侵犯影视剧的著作权。在实践中,真人表情包侵权现象并非完全独立,一种表情包的制作与使用甚至可能同时侵犯两种或者三种权利。因而,在制作与使用真人表情包时,就不得不进行预见性的考虑,谨守获得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丑化他人人格等红线。

滥用真人表情包,可能会吃官司,这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制作与使用表情包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准则,绝不能突破法律边界,突破道德底线,更不能包含歧视或宣扬封建迷信内容。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惟有如此,打造喜闻乐见的表情包文化,方能形成“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网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