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据肥西县公安局接到合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近期,合肥市110多次接到“报警”电话,对方自称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不断向紫蓬山某学院学生陆某某催款,影响了正常接警,要求辖区派出所找到陆某本人,并给予处理。
接到指令后,肥西县公安局紫蓬山派出所展开调查,很快查明该号码使用人为陆某某,是肥西县紫蓬山某学院在校学生。
据陆某某称,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其先后在八家网贷平台上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相互还贷,但由于其无固定收入,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一直入不敷出,导致贷款本息逐渐累积。到目前陆某某已经无法按时偿还各平台的网贷,遂遭到各网贷平台不间断的电话追债。
2017年12月中旬开始,陆某某将其号码设置呼叫转移,并将转移目标号码设为110。在此期间不断有追债电话呼入110接警平台。据陆本人回忆,在高峰时期平均一天约5至6个催款电话呼入,该呼叫行为持续了大约半个多月,直到昨日陆某某得知公安机关已经到学校找她后,因害怕而取消了呼叫转移。陆某某到案后,对其设置呼叫转移而扰乱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的持续行为供认不讳。
考虑到陆某某主动消除影响,对其违法行为认识比较深刻,紫蓬山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陆某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