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版权局昨日(12日)就网络音乐版权问题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等网络音乐服务商负责人,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说,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但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按照著作权法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维护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要认真履行《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要积极探索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共同推动网络音乐繁荣健康有序发展。
前段时间,腾讯网易因音乐版权问题屡陷争端,归根到底,多起在线音乐市场的版权案的源头,是由“独家版权”所引起的。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球音乐在中国的独家版权的争夺大战中,最激烈的时候被出到了3.5亿美金,外加1亿美金股权的价格。海外的唱片公司可以喊出如此的天价,在于中国采取了独家版权授权模式。
这对于音乐市场同样是不利的消息,在拥有音乐版权2-3年后,版权到期将会引发新一轮版权大战,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将会使内容成本逐渐上升。
今年8月24日,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曾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的阎晓宏,也发声批评独家版权的弊端,提议需要慎重思考。音乐版权共享问题值得各方仔细思考讨论,倘若音乐版权独家制,则会影响到音乐作品的传播。
阎晓宏还提到,以腾讯与网易之间的版权纠纷为例,腾讯以独家版权为壁垒,不转授给网易云音乐,这是否妥当,需要深入思考。要兼顾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以及民生的实际使用体验,不能只顾当下和眼前的自身利益。
而本次国家版权局约谈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主要音乐提供商可以看出,对国内目前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的一些乱象做了针对性的监管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