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部官网消息,近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定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鼓励免押金,并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此前,交通运输部曾于5月22日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年底时,全国共享单车数量为300万辆;仅仅4个月后,就翻了一倍多,达到1000万辆。百度指数也呈现出明显的指数级增长:2016年10月,“共享单车”的搜索指数还是0,但从2017年3月起,搜索指数便从3000多迅速拉升,在3月中旬达到第一个高峰32135后,又在6月达到了第二个高峰33145。
共享单车的普及不仅带来便利,还带来很多问题。不少城市有大量共享单车非法占道,给市民出行造成障碍;更有有不法分子假冒共享单车客服,实施退款诈骗;据深圳市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7月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自行车交通违法3261宗,属共享单车的1717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2.65%。
2017年3月26日,一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当日死亡。7月19日,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案例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