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战场。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立医院12708家,占医院总数的43.6%;卫生人员534万人,占81.6%;床位445.5万张,占78.3%。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意见》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医院的关系、如何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行等问题答记者问。
厘清医院和政府的关系
“厘清医院和政府的关系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核心要义。”王贺胜说,过去政府对公立医院是九龙治水,公立医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界限不清。政府举办和监督公立医院在不同程度上有缺位、越位,导致公立医院的自主权无法落实和管理粗放。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基本原则。《意见》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并列出政府的权力清单,包括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王贺胜介绍,党委和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良好条件。
公立医院要按照《意见》明确的权力清单行使内部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最大限度释放医院活力,提高运行效率,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王贺胜说,《意见》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列出了监管清单: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机构、人员、技术、医疗质量安全、装备等方面的监管,强化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强化财政审计部门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王贺胜说。
破除以药补医,建立运行新机制
“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关键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王贺胜介绍,《意见》从多个方面明确相关政策。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意见》按照规划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解决城市大医院挂号难、住院难、手术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资源闲置的问题。
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后,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疗服务收入对公立医院的合理补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重点提高手术、诊疗、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的价格,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体现知识技术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王贺胜说。
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灵活的用人机制。”王贺胜介绍,要加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要改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方式,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切断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科室业务收入的利益联系,使医务人员收入阳光、体面、有尊严。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王贺胜介绍,政府要围绕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满意度等指标,对公立医院和院长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此外,要坚持高标准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代表政府管理医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防止利益冲突。”王贺胜表示。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