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27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陈放,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支公司经理,对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陈放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