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2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了多张罚单,针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时任该支行主办客户经理的郭冉对此事负有责任,被警告。
此外,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等问题,被罚款60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的付明巍对此事负有责任,被警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关联方挪用;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项目垫资建设,被罚款6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支行副行长的王亚军对此事负有责任,被警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3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花路支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支行副行长的鲍佳宇对此事负有责任,被警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被罚款20万元。时任该支行主办客户经理的崔琨对此事负有责任,被警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相关支行和个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