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白城分公司被罚23万,涉销售误导及利益输送

蓝鲸新闻3月2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给予投保人除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23万元。 庄春梅,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对公司给予投保人除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庄春梅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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