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赣州分行被罚85万,涉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等

蓝鲸新闻3月2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罚款85万元。 张文,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企业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张秋水,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行长,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袁太伟,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客户经理,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方波,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行长,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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