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滨海分行被罚30万,涉贷后管理不到位

蓝鲸新闻3月17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海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后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罚款30万元。 李宁洋,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小企业部总经理,对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李宁洋警告。

推荐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