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市安次区支行被罚30万元,涉贷后检查不到位

蓝鲸新闻1月1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廊金罚决字〔2024〕8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市安次区支行及其时任行长文庆丰进行处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市安次区支行存在贷后检查不到位,未监测到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而言,该行在贷款发放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导致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经营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市安次区支行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市安次区支行罚款30万元,以惩戒其贷后检查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2. 对时任行长文庆丰给予警告,因其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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