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28日讯,无锡金融监管分局日前发布6张罚单,剑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分行及员工共被罚260万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罚款26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禁业、警告及罚款。
贾健辉,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二部客户经理,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徐建荣,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投行业务二部总经理,对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宋兵,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市场总监,对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陆之桥,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个贷业务团队长,对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李鹏,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副行长,对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以上处罚决定均由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