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24日讯,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罚单显示,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对非同业单一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超比例、流动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并用于归还贷款。
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具体来看,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在对非同业单一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方面存在超比例的问题,这可能意味着该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控制对单一客户的风险敞口。此外,该机构还存在流动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并用于归还贷款的情况,这可能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也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作出了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时任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董事长王强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再次强调了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重视,也提醒了金融机构要时刻保持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同时,这也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了警示,提醒它们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