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9日讯,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近日发布4张罚单,剑指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曲靖金融监管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改正,并处以70万元罚款。
邵涌,时任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董事长兼行长,被指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丁浩和胡丽芬,时任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同样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分别对对邵涌、丁浩、胡丽芬三人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合规使用。同时,也警示相关责任人要履行好职责,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