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新乡分行被罚46万元,涉贷后资金监控不力、贷款资金被挪

蓝鲸新闻12月16日讯,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金罚决字〔2024〕17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新乡分行”)进行处罚。

据了解,工行新乡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资金监控不力、贷款资金被挪用。具体而言,该行在贷款发放后,未能有效监控资金流向,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工行新乡分行作出罚款4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监管、依法处罚的态度,旨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运行。 通过此次行政处罚,工行新乡分行应引以为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整改到位,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