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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2月9日讯(记者 胡劼)为了让客户顺利开户,甚至多开通交易权限,一些券商从业者不惜冒着“断送职业生涯”的风险,在客户完成相关业务知识和风险测评时“递答案”。即便监管反复强调相关合规风险,这样的行为仍时有“冒头”。
近日,海南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警示函显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因员工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提供测评答案 “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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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1年10月至2024年7月期间,该分公司存在员工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提供开通科创板、北交所合格投资者登记的知识测试答案的违规事项,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7号)第三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需关注的是,部分证券从业者即便知晓向投资者透露测评答案系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越界”行为,却仍反复在“红线”边缘试探。
蓝鲸新闻记者了解到,投资者在券商开户时需要进行知识测评、风险测评,以确保和投资者本人和券商知悉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由于测评题目数量较多耗时较长,一些券商从业人员可能会出于投资者答题耐心不足,员工自己也想快点完成开户指标等原因,通过泄露试题答案、协助答题等方式加快测评完成的速度,甚至是诱导客户开通更多交易权限。不过,这种在适当性管理工作中频存侥幸心理的做法,势必会为券商的合规展业带来隐患。
“在行政责任方面,券商员工‘递答案’等作弊行为明显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券商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员工被暂停或者撤销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在民事责任方面,券商与客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其中包括合规开展业务的义务。当从业人员协助客户作弊完成测评时,违反了合同约定中的诚信、合规等条款。”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客户因不适当的风险测评结果开通了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交易权限而遭受损失,券商可能会因没有尽到适当性义务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蓝鲸新闻 胡劼 hujie@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