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牛非彼牛,谁是红牛在中国的“牵牛人”

自从中泰红牛发生纠纷以来,特别是2019年天丝红牛在中国市场上拉开市场战,消费者对货架上的三个红牛至今仍分辨不清有什么区别。

文|睿财经

自从中泰红牛发生纠纷以来,特别是2019年天丝红牛在中国市场上拉开市场战,消费者对货架上的三个红牛至今仍分辨不清有什么区别。

泰国天丝在各大媒体平台不断重复表示看好中国市场,要加大“在华投资”信心。中国红牛最近却发文硬杠,谴责其隐瞒事实、欺骗公众。

红牛如何在中国注册成功商标,谁的红牛?

1993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海南合资设立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试图进入中国市场。但因“产品标准”不符合原卫生部审批要求,而无法在中国生产。直到后来,与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合作,才使得事情得以转机。

1995年,由华彬集团及创始人严彬牵手中外企业合作,解决了红牛在中国的市场准入和商标注册两大难题,红牛才得以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以后近30年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经营生产和销售。

“红牛”“Red Bull”和“双牛图形”三个商标目前在中国注册所有人归泰国天丝和RedBull AG共同所有。但这个商标的各个组成部分也有不同的来源:英文“RedBull”最先是泰国许氏家族在欧洲的合资公司注册所有;简体中文“红牛”两个字来自严彬,其中的“红”字据说还是严彬亲自所写;至于最为主体的“双牛图案”,则和一份商标转让协议密切相关。这个图案的一个近似图形最早是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在1994年1月注册成功的,比泰国天丝申请时间早了10个月。1995年6月14日,金华斗牛游乐中心还与金华市乳品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同意将第32类商标部分所属商标所有权转让给金华市乳品实业有限公司。严彬委派筹备中的合资公司董事、时任深圳中浩集团董事长李若明出面与“斗牛”商标的所有人进行反复协调沟通,花费了大半年时间,金华斗牛游乐中心、金华市乳品实业有限公司同意转让这枚斗牛图案商标所有权。

此后在严彬的主导运营下,以大手笔广告投入赞助1996年央视春晚,春季糖酒会,签约NBA战略合作伙伴、国家羽毛球队合作伙伴、中超联赛官方合作伙伴等进行体育营销。持续的品牌营销投入以及渠道建设,才达成中国红牛饮料在国内市场从0到200亿元的年销售市场规模,成为中国功能饮料的第一品牌。

20年未参与实际运营,却声称拿到批文,谁是正宗?

在某媒体7分钟专题中,泰国天丝声称1995年就拿到了原卫生部对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批复文件,报道中称“天丝集团海南工厂历经数月,在有关部门功能性与安全性的双重论证后,1995年年末,天丝集团终于拿到了生产上市最关键的——原国家卫生部对配方许可的批复,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入场券”。

事实上,专题报道中展示的文件并不是无条件准予生产的“许可”文件,而是有条件需要在调整配方成份含量后才能生产的文件,是要求“整改”的文件。也正是这个文件,当时红牛饮料进中国市场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卫监发(1995)第13号文件)

而当时海南红牛大股东和董事长是泰籍华人张光利,泰国天丝也自始至终从来没有获得过原卫生部任何批文。1993年,泰国天丝时任董事长许书标与张光利在海南投资折戟,就是因为泰国原产的红牛饮料配方成分含量不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无法获得中国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当时这份卫生部文件允许海南红牛生产红牛饮料的前提是将相应的产品成分降到国家允许的范围。这是许书标不能接受的,只能另谋出路。

直到许书标经人介绍,并与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达成合作协议,红牛产品才在华彬集团和合资公司中方股东的努力下,获得了当时卫生部签发的文件,批准红牛饮料进入中国市场。需要强调的是,被批准生产的申请企业主体,是中国红牛中方股东“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被批准生产的产品为“维生素功能饮料”,被批准的生产配方和含量,与泰国红牛饮料、奥地利红牛都存在差异。早期中国红牛产品包装也写明了由“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监制”。

(卫监发(1995)第51号文件)

专题强调红牛饮料进入中国的关键是其申请到了相关批文,事实上,这份需要“整改”的文件并没有促成海南红牛生产,直到合资公司中国红牛成立,1996年才开始为合资公司代工生产。

在合资公司成立时,泰国天丝是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才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和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使得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并且,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的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泰国天丝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而对于天丝集团控诉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等公司,20年间天丝集团不仅知晓这些公司的存在,并且通过供应香精原料、派驻技术人员到工厂以及商标授权,在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便躺着从中国红牛业务中获利48亿元(中国红牛数据)。

不承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是不是要“摘桃子”?

在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等四方1995年所签署的《协议书》第一条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即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从1995年到2015年,中国红牛花费巨大精力,把红牛产品从无到有,打造成家喻户晓的功能饮料王者品牌。在此期间,泰国天丝除了提供合同中所规定的香精香料和按时收钱,对中国红牛发展毫无作为。2016年,意图获取更多利润的泰国天丝背信弃义,不顾50年《协议书》的约定,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合作伙伴发起“围剿”,对其经销商、渠道商、供应商发起诉讼,并另起炉灶招募中国红牛原管理团队组建经销商,通过近似的包装装潢,撬动其产品拓展,目的把中国红牛已有的品牌红利全部收入囊中。

(50年《协议书》)

目前,50年《协议书》的合法性已经获得司法阶段性认定。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关于“中国红牛诉泰国天丝等被告《协议书》纠纷” 【案号:(2019)粤0391民初725号】的判决显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而“50年《协议书》”的上诉审理一旦判定中国红牛胜诉,即意味着泰国天丝无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投资建厂生产红牛饮料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届时,泰国天丝的“摘桃子”之梦将要画上句号。

事实上,在中国红牛稳固消费信心诸多措施下,在东鹏特饮、乐虎等行业竞争者蚕食下,6年来,天丝红牛市场推进并不如人意,有的区域市场份额开始下滑,泰国天丝及其经销团队已迫不及待用擦边报道蒙蔽公众和消费者,甚至误导和干扰相关部门,以取得市场竞争利益,这不免让人对其在中国市场投资动机产生质疑。

树立优秀投资正面“人设”无可厚非,但投资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坚持长期主义的投资才能结下硕果。自2016年爆出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诉讼争夺战以来,红牛市场份额逐年降低,与其两败俱伤,不如遵守契约约定,共同为红牛品牌的发展而努力。如果一味挑战商业道德底线,最终将两败俱伤,失去合作共赢的机遇。

自上世纪90年代,华彬集团及董事长严彬将中国红牛引入并落地中国市场,为中国红牛扫清了发展的各项障碍,激活了中国功能饮料从无到有的市场需求,严彬也被称为中国功能饮料之父。这才是红牛在中国发展的正史。如何延续红牛传奇,最后考验的不仅是双方智慧,更是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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