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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1月18日讯(记者王婉莹)因违规炒股,近日,天津证监局对财达证券(600906.SH)下发两张罚单。
经查,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个别员工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营业部未将其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纳入监测,未充分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存在向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并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等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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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伟在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图片来源:天津证监局)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财达证券首次因违规炒股被罚。2023年12月,河北证监局公告,财达证券石家庄槐北路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经理孙某因违规买卖股票被处以罚款。
经查,孙某于2010年11月22日入职财达证券石家庄槐北路证券营业部,任客户经理,2022年5月退休。2022年5月11日与财达证券石家庄槐北路证券营业部签署经纪人委托合同,代理期限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在此期间,孙某控制使用亲属“孙某1”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1.16亿元,累计亏损3.78万元。基于以上,监管责令孙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对孙某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着力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年内,包括招商证券、中银证券等数家券商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收到罚单,罚没总金额合计超过9700万元。
今年2月,证监会曾表示,将制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落实全员合规管理,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一体化垂直管理,各证监局将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对违规人员强化立体化惩戒体系,构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蓝鲸新闻 王婉莹 wangwany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