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15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了厦金罚决字〔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进口信用证结算业务逆程序操作提前放单,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挪用。 具体来看,该分行在进口信用证结算业务中存在逆程序操作提前放单的行为,违反了相关业务操作规程。此外,该分行在贷后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贷款资金出现回流挪用的问题,给银行资金安全带来了风险。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陈峤作为时任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战略客户服务中心对公客户经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对陈峤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再次强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程,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操作合规,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