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12日讯,10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进行处罚。
根据罚单显示,中信金融资产管理深圳市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1. 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履职:公司存在高管人员未经监管部门核准即履职的情况。 2. 委托清收事项不合规:在委托清收事项上,公司存在不合规行为。 3. 变相弱化项目风控措施:公司在项目管理中,存在变相弱化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信金融资产管理深圳市分公司作出罚款1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也提醒相关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