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旗下分支行,共计被罚1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登县支行存在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导致信贷资金滞留账户的违法行为,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登县支行行长彭国清,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中县支行因信贷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导致信贷资金滞留账户,被处以8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中县支行行长岳伟,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中县支行行长彭国清,被警告。